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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做服务员,约定试用期三天,现在第四天我辞职了,不给这三天工资,请问合理吗?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8-29 22:39   点击:27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在饭店做服务员,约定试用期三天,现在第四天我辞职了,不给这三天工资,请问合理吗?

不合理啊,劳动法有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常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都要给。

当然是不合理的,试用期间也是要按照约定给工资的。

你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啊,祝你好运

二、我去深圳的餐馆应聘传菜员,厨工,为什么都是要我试工三天没有工资,试工期间包住不包吃,我要不要去干啊

老板心机怪,找了一个借口,根本就是缺人手,骗你去“试工”他也说了你做三天也没有工资。就是把你当免费劳动力。别去做。说不定快倒闭了。倒闭后老板跑路更没人发工资给你。2022年是这样的。

一些不正规的小餐馆是这样的,不过也是为了看你能不能试验这个工作而已,如果3天后你觉得可以继续那就继续上班,漏洞之一就是,对方可以在3天后说你不合格,然后辞退你,但是如果聘用的我想应该算3天的工资,问题是就算你上班也不给你算这三天的工资。在这样的垃圾馆子做事你一定没有出息。而你现在也就是为了谋生而已,是吧?你随便找个工厂上班都3000多一个月啊。何必呢

哎,在暂时找不到第二顿饭的时候,你说我会放弃这个机会吗,我也做过三个月的传菜员,也是三天试用期,期间领班说我没住 地方就暂时住下,我觉得挺周到的

建议你最好去那些连锁餐厅试一下,因为那些餐厅管理正规。

三、到蒙自源做服务员,试用期3天,如果试用期过后不做了有工资吗?只做一个月会不会扣工资

公司给劳动者3天试用期,而且过3天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能不支付工资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提供证据,然后,反应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赔偿。

四、做服务员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怎么办?

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建议打12333咨询人工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正常的事情

1、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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