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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卡在青岛能用?

来源:www.jobdf.com  时间:2023-02-22 23:50   点击:293  编辑:admin   手机版

可以用。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扩展资料

就医流程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可以用。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拓展资料

就医流程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第一步:跨省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第二步:就医信息通过联网平台传递。

第三步:本人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医院住院。

第四步:出院结算时直接刷卡,医疗费用等信息被实时传送至参保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议拨打社保局服务热线咨询,以当地规定为准,全国各地社保中心的统一服务热线:12333。

应答时间:,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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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本地使,不可异地使用

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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