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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212 2023-12-06 08:33 admin

一、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的规定进行赔偿,丧葬费和一资性工亡补助金现在为65万左右;如果是非法用工关系,则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可以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在95万左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二、儿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20倍(农村和城市不同,且差距很大),丧葬费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精神抚慰金酌情,安徽最高一般是8万。但是,本案中,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你的朋友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有一定的责任,可能最后只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 丁庆平律师

三、河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城镇标准=32997元×20年。农村标准=14031元×20年

2.60—74周岁。城镇标准=32997元×年限。农村标准=14031元×年限。年限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32997元×5年。农村标准=14031元×5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18周岁以下。城镇标准=22127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农村标准11383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2.被扶养人18—59周岁。城镇标准=22127元×20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11383元×20年÷扶养人数。

3.60—74周岁。城镇标准=22127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农村标准=11383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22127元×5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 11383=元×5年÷扶养人数。

四、在校意外死亡该如何赔偿?

  如果学生在校死亡是自杀,且自杀的原因和学校没有关系,学校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是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学校或者老师引起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火车上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飞机失事造成伤亡的,所在航空公司要赔偿,客运公司在运送旅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所在客运公司要赔偿,火车与火车相撞?火车脱轨?火车紧急掣动?以上三项可称"意外",造成的死亡,铁路部门要赔偿,你只说,火车上意外死亡,究竟何种意外.?述说不清楚,无从回答。

六、意外死亡社保有赔偿吗?

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七、意外死亡事故赔偿标准?

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八、雇人干活出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1、如果是个人雇人干活,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九、临时工死亡如何赔偿?

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劳动者工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广安建筑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工伤的标准索赔。具体的做法是,先向工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保局索赔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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