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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在工地上干活受伤谁负责?

253 2023-12-18 00:13 admin

一、包工头在工地上干活受伤谁负责?

在承包的土地上,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则是工伤,如果不是,则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因工作而受伤要追偿的话,可以找包工头或者其雇主;如果因为第三方而受伤的话,则向第三方追偿。

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雇佣吊车工地伤人该谁负责?

雇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答: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

四、请问在商场摔倒受伤该谁负责?

因商场电梯摔伤,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因客户自己原因造成的,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商场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法律依据,请查看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五、在游乐场玩受伤谁负责?

在游乐场如果是由于在游乐设施中受的伤,由游乐场的负责人负责,因为游乐设备不安全导致

六、乙方在甲方中做事受伤谁负责?

乙方在甲方中做事受伤,应该由甲方负责。因为乙方为甲方做事,这就相当于是劳务工作,也就是说乙方通过为甲方做事,使甲方获得了相应的受益,那么乙方也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的一种互惠互利,但是乙方在做事的时候出现受伤害,那么作为受益的甲方就需要承担乙方受伤的损失。

七、在庙上帮忙意外受伤谁负责?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的补偿。所以如果你在庙上意外受到了伤害,就就应该由庙里面的人来赔偿。当然如果他们不需要你帮忙,你自己强行帮忙的,他们是不会负责任的。

八、在公共厕所摔倒受伤谁负责?

在公共厕所摔倒受伤的责任归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1. 厕所管理方责任:如果是因为公共厕所的管理不善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摔倒受伤,厕所管理方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地面湿滑、缺乏防滑设施、损坏的设备等情况。

2. 厕所使用者责任:如果是因为个人的行为不慎或马虎导致摔倒受伤,责任可能会落在使用者身上。例如,没有注意地面状况、走路不稳或者疏忽等。

3. 第三方责任:如果是其他人的不当行为或犯罪行为导致的事故,该第三方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要确定具体的责任归属,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建议及时与相关责任方沟通,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九、在工地受伤了离开工地还算工伤吗?

只要你是以下情形受伤的,就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十、机械在工地施工致人受伤?

工地机械伤人由机械师傅及施工单位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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