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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可以退还的吗?

284 2023-12-01 01:32 admin

一、维修基金可以退还的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退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二、维修基金能退还卖方吗?

交纳的维修基金卖房不可以退。卖房之后因为已经转让了房屋产权,所以之前交过的维修基金是不予退还的。维修基金只能用于该小区房屋维修保养,维修基金保管、监督、管理是房产局物业管理所。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要转到买房人名下,只是表明这房屋已交维修基金及金额,不代表业主拥有这资金支配权。

三、物业房屋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2、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当房屋转让时,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

四、专项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基金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五、房屋维修基金会退还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维修和改善公共部分的资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不会退还给业主。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可能会退还给业主:

1. 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合同后,应当将剩余的房屋维修基金退还给业主。

2. 物业服务企业被撤销或者破产清算时,应当将剩余的房屋维修基金退还给业主。

3.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房屋维修基金,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六、商业电梯维修能否使用维修基金?

物业要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电梯是可以的,因为公共维修基金就是要用于公共物业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按照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含了楼梯间、电梯井、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等等。

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七、物业维修基金怎样过户?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过户不收取手续费的。

2.维修基金(maintenance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4.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八、物业维修基金如何定存?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九、物业维修基金如何变更?

房屋维修基金如若需要更改变动,需该楼房全体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因为:

按政府部门相关的管理规定,新建楼房在峻工验收后及住户入住前,各业主需缴纳相关比例的房屋维修基金,已用于今后该楼房在需要特殊修缮的情况下使用。

如果是该基金的管理规定及条款需要修订或者是额度需要调整,那就必须是全体业主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否则私自变动或改动,均属侵权违法。

十、物业维修基金指什么?

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物业维修基金在性质上属于专门用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一类,即它是专门用于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大的维修保养、保值增值目的而转向筹集、独立核算的资金,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也有人将它称为“房子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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