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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处方权的护士叫什么护士?

155 2023-11-06 16:56 admin

一、有处方权的护士叫什么护士?

叫助产护士。妇科助产护士在需要情况下,可以给产妇应急用药。

二、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处方有处方权?

关键是看这个诊所在城区还是乡村,按《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乡镇级医疗机构独立执业,独自开具处方。在城区可以开处方,不过要执业医师再签名确认 .

三、中医康复学有处方权吗?

中医康复学是没有处方权的,它属于辅助治疗范围,保健类的,不属于治疗疾病的范畴,所以他是没有处方权的,只是属于保健类别,然后不享受医疗报销的。

四、中医个体医生有处方权吗?

这个问题需要看几个条件,就是有没有执业资格证和经过注册,如果没有的话肯定没有处方权,如果有就有了处方权,只是如果是乡村医师资格,就有受限制的处方权。

五、中医助理医师有处方权吗?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的助理医师,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六、中医执业医师有处方权吗?

你好,有没有处方权要看他的执业范围,如果是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就只能开中药处方,西医职业医师资格证才能开西医处方,若是中西医结合都可以开。

输液要看是中药还是西药了,也有中药吊瓶,也有西药吊瓶。这也是法律上来说。不过现实生活中,中医开西药,西医开中药的事司空见惯,问题不是能不能开,而是现在中医的医生拿到西医的执业资格证极难,西医医生也很难拿到中医的资格证,还有好多医生根本就没有职业医师资格证,这样的人也随处可见,并不是说他们没技术,有的医生比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医术还高,而是现在的政策不允许,你搜一下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试条件就知道了,十分苛刻,即便是中医大学出来的,也有的拿不到这个证

七、2014关于中医类助理医师处方权?

一、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但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的助理医师,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来源:考试大网   3.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二、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医生书写处方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应当填写患者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或同一张处方开具,但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同时药品剂量与数量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三、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主要为医生的法律责任:   1.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3)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八、护士有处方权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护士有处方权的好处:

1. 能够更快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更快地为患者提供必要的药物治疗,减少治疗延误;

3. 能够更好地发挥护士的专业技能,提高护理水平;

4. 在医生不在场或无法及时到达的情况下,能够为患者提供必要的药物治疗。

护士有处方权的坏处:

1. 由于护士的医学知识和经验相对医生较少,可能会出现处方错误的情况;

2. 护士开出的处方可能会出现不当的搭配或不当的用药方式,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3. 护士开出的处方可能会存在过度治疗或不足治疗等问题,导致患者的病情得不到恰当的控制。

因此,护士是否应该拥有处方权,需要权衡其利弊,并加强监管和培训,确保护士开出的处方合理、安全、有效。

九、处方权类型?

普通药物处方权,精神类及毒麻药处方权,还有医院定的特殊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处方权和调剂权区别?

处方权是指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的处方权,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印章后方有效,不具有独立处方权。

调剂权是指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注册在执业的医疗机构所取得的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印章式样必须进行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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