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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智慧管理评级标准?

63 2023-12-02 20:00 admin

一、医院智慧管理评级标准?

由于医院管理涉及面广、内容较多,本标准仅针对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从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0级至5级。分级原则如下。

(一)0级: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手工处理医院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未使用信息系统。

(二)1级:开始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院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处理医院管理的有关数据,所使用的软件为通用或专用软件,但不具备数据交换共享功能。

(三)2级:初步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部门内部建立信息处理系统,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共享并进行处理。

(四)3级:依托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初级业务联动。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网络传送数据,并采用任意方式(如界面集成、调用信息系统数据等)获得本部门之外所需的数据。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可供其他部门共享使用,信息系统能够依据基础字典库进行数据交换。

(五)4级:依托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中级业务联动。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医院管理、医疗、护理、患者服务等主要管理系统(如会计、收费、医嘱等系统)数据交换。管理流程中,信息系统实现至少1项业务数据的核对与关联检查功能。

(六)5级:初步建立医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级业务联动与管理决策支持功能。各管理部门能够利用院内的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完成业务处理、数据核对、流程管理等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具备管理指标自动生成、管理信息集成展示、管理工作自动提示等管理决策支持功能。

二、智慧服务评级标准?

1.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纳入评估目标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ServiceScoringSystem,4S),设置三大评估目标,其中第三条设计到患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a.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b.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c.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2.评估标准主客观相结合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主观:为患者感受到的效果,客观: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

3.诊前服务支持多种证件的患者身份认证

诊前服务支持多种证件的患者身份认证(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等)

4.院内资源或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及时通知患者,如可住院床位变化、临时限号、医师停诊、检查设备故障等。

5.助力医联体发展

转诊服务,支持获取患者院外转诊信息并直接存储于医院信息系统,如DICOM影像、患者基本信息、住院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书、检验结果、检查报告等。

可接收医联体内医院发送的电子转诊申请单,直接生成本院的电子住院单。

6.患者评价纳入诊后服务

诊后服务,支持对患者进行院内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可生成电子化记录,患者通过院内自助设备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调查应涵盖不同诊疗环节,如挂号、住院、取药、检查、治疗、就医环境等内容中的至少3项。

7.患者随访形成电子化记录

a.医院可通过信息系统接收院外相关电子病历信息,结合患者院内的诊疗情况,形成随访记录;

b.通过可穿戴设备直接获取患者相关监测信息,数据纳入医院中的患者健康档案记录;

c.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动态调整康复计划。

三、医疗废物智慧管理平台由哪些组成?

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主要由软件系统、智能终端、集中收集点视频监控装置等组成,智能终端也就是医疗废物采集终端设备是整个平台的核心和关键,变手动称量为自动称量,并给医疗废物贴上二维码,可将医疗废物从产生、收集到转运、处置等各个流程的各项数据实时扫码录入云端,做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转运轨迹等数据实时上传至平台,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定性定量定时的精细化管理,全过程数据实现信息化闭环管理,解决了既往数据采集不完整、手工填报易出错、穿着防护服操作不便等问题,避免转运过程中医疗废物非法处置和流失的风险。

四、医疗,智慧医疗是什么?

医疗是指与健康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相关的活动和服务,旨在维护和改善人类的健康状况。智慧医疗是医疗领域与信息技术的结合,通过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来改进医疗护理、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的新型医疗模式。

智慧医疗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提供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它可以改进医疗的各个环节,包括疾病的早期预测和预防、医学影像诊断、个体化治疗方案制定、远程医疗咨询和监护、医疗资源管理等。

智慧医疗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缩短患者就医时间和费用,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促进医学科研和临床实践的创新发展。同时,智慧医疗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如数据隐私和安全风险、道德和伦理问题等,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有效管理。

五、智慧团建对标评级怎么操作?

步骤/方式1

团支书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组织管理——对标定级——支部自评”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本组织当前年度“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自评表。

步骤/方式2

对照参考标准,下滑到最后,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下拉菜单选择自评结果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步骤/方式3

团支部在操作中心会收到提示消息,在“组织管理——对标定级——支部自评”菜单界面最后一栏, 查看上级复核结果。

六、企业评级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信用资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本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

第三条 企业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根据规范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级方法,履行严格的评级程序,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记录、内在素质、管理能力、经营水平、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研究分析后,就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履行承诺的能力、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出综合判断。

第四条 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实行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监管、社会力量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 企业信用评级不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按照自愿原则进行。

第二章 信用评级方法和内容

第六条 中心按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审慎性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

第七条 评级要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第八条 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对受评企业全面考察宏观经济背景、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监管运行环境、企业基本素质、企业竞争地位、法人治理机制、经营和履约能力、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特殊事件风险等。

第九条 中心将按不同行业与开展工作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评级体系、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 评级机构向受评企业及相关部门征集但不限于如下信用信息:

(一)基本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各种特别许可信息、资格认定证等信息;

(二)生产经营和纳税信息:主要产品、业务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信息等;

(三)财务和资信信息:财务数据、会计核算方法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

(四)无形资产信息:各种奖励情况、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信息;法定代表人主要简历和荣誉记录等;

(五)不良行为信息:偷、逃、骗、抗税信息;制假、贩假信

息;虚假出资信息;恶意逃废债务信息、受行政处罚信息等;

(六)其他信用信息。

第三章 信用评级程序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评级的基本程序:

(一)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签订“信用评级委托合同书”,并交纳评级技术服务费;

(二)信用评级工作进入网络工作平台申请受评企业信用档案编号;

(三)受评企业按合同规定向信用评级机构提供所需的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报表,支付评级费用;

(四)评级机构收到受评企业资料、报表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评级体系、方法和标准对信用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对受评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的现场进行调查和核实;

(五)评级机构将搜集宏观、行业等与受评企业有关的信息资料,经分析判断后撰写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六)召开信用评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七)评级机构向受评企业反馈评级结果和评级报告。如企业有充分理由认为评级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评级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受评企业对复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要求评级机构再评,受评企业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评级

机构将不接受受评企业的复评或再评申请;

(八)评级机构向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报送评级结果,中心对受评企业评级结果在有关媒介上向社会公示;

(九)对公示公告无异议的,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授牌;

(十)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对发生的失信违约等情况足以影响信用等级变化的企业,中心取消其已获得的信用等级,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四章 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分别用AAA、AA、

A、BBB、BB、B、CCC、CC、C等符号表示,目前评级工作只受理和公示A级及以上级别,含义如下:

AAA级:信用卓越。企业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各项指标明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经济效益明显,发展前景广阔,清偿支付能力强,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极小。

AA级:信用优良。企业信用程度较高,债务风险较小。该类企业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主要指标明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营状况较佳,盈利水平较高,经济效益稳定,发展前景较为广阔,有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信用尚佳。企业信用程度良好,在正常情况下偿还债务没有问题。该类企业资金实力、资产质量尚可,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上等水平,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进而削弱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BBB级:信用较好。企业信用程度一般,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该类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一般,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但其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偿债能力有波动。

BB级:信用一般。企业信用程度较差,偿债能力不足。该类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差,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偏下水平,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清偿与支付能力不佳,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影响,有风险。该类企业具有较多不良信用纪录,含有投机性因素。

B级:信用较差。企业的信用程度差,偿债能力较弱。该类企业一旦处于较为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有可能发生逃债,风险较大,但目前尚有能力还本付息。

CCC级:信用很差。企业信用很差,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很弱。该类对投资者投资安全保障较小,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稳定性,几乎没有偿债能力。

CC级:信用极差。企业信用极差,企业已处于亏损状态,对投资者而言具有高度的投机性,没有偿债能力。

C级:没有信用。企业无信用,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本息,亏损严重,频临破产。

第十三条 等级控制标准:

(一)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级及以上:

1、上年度工商年检为B级的;

2、上年度经营性亏损,本年度扭亏无望的;

3、近二年内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4、近二年内因产品或服务质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出狱未满一周年的;

6、未制订本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或对重点要害部位未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

7、创立不足一周年的;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A级及以上:

8、近三年有非客观原因造成合同违约的;

9、近三年法定代表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职工违法率超过千分之十,或犯罪率超过千分之三的;

10、近二年有欺骗消费者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的;

11、近二年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或近二年有劳资纠纷并负有责任的;

12、近二年有逾期贷款及欠息的;

13、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10万元以上侵财型案件和恶性案件,或万元以上侵财型案件超过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二,或刑事案件数超过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五的;

14、近一年治安案件数超过职工总数的千分之十的;

15、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敏感时期有重点人员滋事事件;

16、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17、近一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18、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缺陷的,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健全及职责不明的;

19、创立不足二周年的;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AA级:

20、近三年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侵权责任事件的;

21、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22、近三年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3、有环境污染,治理未达标的;

24、创立不足三周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受此限)。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中心对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

案;提供社会公众公开查阅、查询。

中心对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归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 如发现企业在申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中心认定或重新认定该企业为CC或C级,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

第十六条 未取得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伪造等级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心予以记录并存档,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评级的申报。

第十七条 已取得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冒用较高等级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自律组织应予以记录并存档,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申报。

第十八条 企业自取得信用等级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会及时对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再次认定:

(1)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严重违法活动的;

(3)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九条 中心向社会公示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

中心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企业有关情

况。

第二十条 企业信用等级实行统一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组织进行,每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员可以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有关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

第二十二条 信用等级认定三年有效。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时进行更换。获证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中心备案;中心对获证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每三年进行一次换证检查和必要的非例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在组织认定推荐过程中不收费用。按照市场机制,本着自愿原则,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技术服务费由申报企业自行协商负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七、国外智慧医疗现状?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开幕,这次大会上很多项目引起大家的注意,特别是关于智慧医疗,相信很多人都会很感兴趣,那么智慧医疗的前景怎么样?下面几点给大家解释:

一、智慧医疗符合未来社会发展: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最近几天开幕,关于智慧医疗的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关心,大家对于智慧医疗发展的前景并不是很了解。其实智慧医疗符合社会的发展,毕竟中国社会人民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好,都希望获得快速便捷的医疗服务。智慧医疗恰恰符合社会的这个要求,也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随着社会的经济不断发展,智慧医疗将有一个非常广泛的社会认知,老龄化的中国,需要智慧医疗的s服务!

二、智慧医疗符合家庭的需要:

随着中国家庭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人们对于智慧医疗有了很深的认识。大部分家庭都能够接受智慧医疗,所以智慧医疗符合家庭的需求。现在很多的居民社区,缺少一些医疗的服务,作为智慧医疗来,正好能够满足这个要求,所以随着智慧医疗的技术不断完善,中国每一个居民社区,都会希望有智慧医疗的加入!

三、智慧医疗节约医疗成本:

智慧医疗能够节约很多的医疗成本,降低各大医院的工作量,让更多的危重病人得到医院的服务。智慧医疗则能够帮助一般的病人,同时能够及时的检测出人体隐藏的病症,这样就能够节约很多的资源!

八、什么是智慧医疗?

智慧医疗是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为医疗卫生系统提供更高效、更精准、更便捷的服务的一种新型医疗模式。智慧医疗通过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在不久的将来医疗行业将融入更多人工智能、传感技术等高科技,使医疗服务走向真正意义的智能化,推动医疗事业的繁荣发展。在中国新医改的大背景下,智慧医疗正在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由于国内公共医疗管理系统的不完善,医疗成本高、渠道少、覆盖面低等问题困扰着大众民生。尤其以“效率较低的医疗体系、质量欠佳的医疗服务、看病难且贵的就医现状”为代表的医疗问题为社会关注的主要焦点。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医院无人问津,病人就诊手续繁琐等等问题都是由于医疗信息不畅,医疗资源两极化,医疗监督机制不全等原因导致,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智慧的医疗信息网络平台体系,使患者用较短的等疗时间、支付基本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享受安全、便利、优质的诊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真正做到“人人健康,健康人人”。

九、智慧医疗怎么定义?

智慧医疗是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将医疗健康服务与信息化、智能化相结合,提高医疗效率、提升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改善患者医疗体验的一种医疗模式。它包括智能诊疗、远程医疗、健康管理和医疗数据分析等方面。通过智慧医疗,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医疗服务的精准化,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关于智慧医疗文件?

重庆市智慧医疗工作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5G、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和创新发展,建设完善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的智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到2021年,基本建成“卫生健康云”和全民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完成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卫生健康智能管理推广应用,智慧医疗产业体系初具形态。

到2022年,全面建成智慧医疗基础体系,健康医疗大数据全面汇聚和标准化,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基本建立,卫生健康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共享协同,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医疗应用示范城市和医疗智能产业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智慧医疗基础支撑体系。

1.建立“卫生健康云”。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云基础服务建设,实现市级统筹的卫生健康信息系统统一运维管理,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信息、检查检验等数据备份上云。优化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增强支撑卫生健康数据统计分析、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和开放互通能力。

2.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以“人口家庭、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为基础,以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全流程智能服务为指引,强化业务驱动的医疗健康数据整合归集,实现基于人口家庭基础数据的出生信息、死亡信息、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应用交互,形成健康智能服务大数据资源体系。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加强行业信息资源分类梳理,形成《重庆市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90%以上的居民拥有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推动电子病历数据集成,电子健康卡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应用。

3.构建卫生健康信息智能网。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全市统一的卫生健康信息智能网络,完善网络运行保障机制。建设5G智慧医疗示范网,全面支持IPv6,完善基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无线智能网络架构设计,加大医疗卫生服务智能化设备配置,扩展医疗导诊、物资标识、物流仓储、智能穿戴、动态监测、语音识别等场景的智能应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数字化诊疗设备全覆盖。

4.建立卫生健康数据安全体系。完善医疗健康数据管理办法,开展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研究和规范化应用,建成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制定全民健康网络信息安全规划,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医疗健康数据存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应用分级和授权管理。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加强数据安全服务审查和系统安全风险评估。

(二)深化智慧医疗应用体系。

1.加强智能化行业管理服务应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三医”联动,融合医疗、医保、医药数据,实现改革互动、资源互通、信息共享。探索大数据分析的公立医院动态管理,完善以行业大数据分析为主的医疗服务绩效、质量管理和运行监测,加强医药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行业智能监管,推进与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全流程监管,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处方点评,开展“智慧卫监”建设,促进数据驱动的行业监管模式创新。

2.推动智能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以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疾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形成全市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网络。完善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实现全市“120”急救车统一调度,推动急救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共卫生智能服务体系,重点拓展以妇幼、老年、慢病等特殊群体为主的智能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全市采供血机构信息实时共享和血液资源调配,预防接种服务网上预约。

3.创新智慧医疗服务应用。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提升医院智慧化服务应用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进多学科融合发展为基础的大数据医学科研教学工程,推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重大疾病智能诊疗决策支持服务系统。融合基因检测相关技术,开展精准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以智能化和信息化为抓手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制度逐步落实,推进覆盖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建立疾病智能早筛与预防机制,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和实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建设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知识库,建设国家级数字医疗中心。

4.推广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应用。针对慢病人群,利用移动设备和智能可穿戴设备实现个人健康体征动态监测,开展疾病智能预测预警,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对高危人群开展健康状态跟踪监测,及时提供健康干预和风险防控。

(三)打造智慧医疗产业体系。

1.培育健康医疗信息服务新业态。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应用,围绕重点人群拓展健康服务新型产业。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与金融保险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健康医疗金融保险服务业,形成区域性健康医疗新型商业金融服务模式,重点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保险支付改革和重大慢性疾病建立商业健康保险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医疗和大健康服务产业的创新发展。

2.壮大健康医疗信息技术新产业。发展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要特征和战略资源的信息技术产业,提高健康智能服务水平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工程服务能力。发展生物基因与医疗设备产业,做大做强医疗器械、耗材及穿戴设备等产业。发展健康医疗新技术及智能软硬件产业,加强医学植入、智能穿戴设备设计制造,研发人造器官和三维器官打印技术和产品,探索神经义肢技术、脑机融合技术等,提高人体健康监测、诊疗和恢复水平。

三、重点工程

以实施智慧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工程、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智能化工程、医疗辅助诊断与医学教育智能化工程、智能医疗器械与设备应用工程为抓手,促进智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医疗技术开发应用、智慧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智慧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工程。

坚持以人为中心,以人口家庭、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等为基础,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医疗”基础资源数据池。依托“卫生健康云”,建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提升健康医疗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应用、安全保护能力,为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行业管理、临床辅助诊断、居民健康管理、临床科研和决策支持等提供支撑。

(二)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智能化工程。

1.传染病智能预测。建设传染病智能预测平台,基于多源、海量和动态数据,实现传染病智能预测预警。建立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提供支持。

2.个性化健康管理。构建居民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开发智能化的居民个体健康评估与疾病预测模型,通过收集居民多维数据,实现疾病危险因素自动筛查,推动居民健康管理智能化,重点开展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智能筛查和预测应用。

3.专属健康科普教育。建设健康科普教育知识体系和智能化健康科普平台,开展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的健康科普知识智能推送,实现居民健康科普教育和常见病智能问诊。

(三)医疗辅助诊断与医学教育智能化工程。

1.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建设全市区域影像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质控、筛查、诊断、建模,逐步在医院、体检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工具应用。

2.智能用药辅助决策。通过构建权威医药学知识库和适宜决策模型,为临床医生用药提供风险预测及辅助决策,提高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水平。

3.智能培训教育及常见病辅助诊疗。构建医学知识图谱,形成全面、直观和系统的医学知识教育体系。搭建智能医学教育辅助系统,提供一体化的学习培训及常见病智能辅助诊断工具,为医学继续教育和常见病辅助诊断提供支撑。

4.智能语音电子病历。推广智能语音电子病历服务应用,为医生提供电子病历录入和查阅工具,帮助医生精准、规范、快速的书写病历,提高医生工作效率和病历质量。

(四)智能医疗器械与设备应用工程。

1.智能可穿戴设备。设计开发多场景智能可穿戴设备,开展便携式医疗体征采集和智能体征分析。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患者为试点人群,建设智能健康体征监测、分析和疾病预测分析平台,实现体征异常变化监测和智能识别预警。

2.机器人设备。推动研发手术、检查、伤残辅助、导诊等多种类医疗机器人,依托5G网络,实现更多场景、更高精度的业务机器人投放使用,提高各诊疗环节机器人应用水平。

3.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设备。依托5G网络,推动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技术在手术模拟、医疗教学、远程医疗等场景试点应用,为提高培训水平和制定治疗方案等提供参考。

4.三维打印、脑机融合设备。推动三维打印技术和产品在术前规划、手术模拟以及人造器官等方面应用。推动脑机融合技术在医疗、护理以及残障辅助等场景的研究应用。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总体规划、资金筹措、基础建设、安全监管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设中的各项任务落实。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从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领域入手,重点推进智慧医疗相关便民惠民应用。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及重点领域开展“智慧医疗”应用试点,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建共享。

(三)创新机制,多方共建。在资金、人才、税收等多方面为智慧医疗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建立容错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积极性,推动优势互补,形成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公众响应的局面。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强化智慧医疗应用发展的政策宣传,形成促进智慧医疗应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知识普及率,筑牢全民参与的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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