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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谁负责?

253 2023-12-12 03:24 admin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谁负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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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由谁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设区的市级安监局的培训机构负责。中央直属企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级安监局的培训机构负责。

安监局的职责如下:1、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2、拟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拓展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矿、商、贸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关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工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谁对安全生产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企业法人、厂长(经理)、生产安全员。

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什么负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怎样负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你好,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十、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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