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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168 2023-12-12 11:57 admin

一、施工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項目经理全盘负责管理。

生产经理生产方面的管理。

技术员技术方面的管理与施工?

预算员工程成本与人工费的管理。

资料员工程所需的一切资料的记录与整理的管理。

安全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隐患防治的管理。

质量员质量方面的检测与管理

二、铁塔安全管理规定?

1、核对所登杆塔线路名称、杆号、分色标志;

2、上杆前应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杆基未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登杆。凡松动导、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拉好临时拉线后,再行上杆;

3、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4、攀登铁塔爬梯时,应先检查爬梯是否牢固;

5、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6、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8、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三、ups安全管理规定?

一、UPS电源应实行专人管理。

二、UPS电源是保证机房内计算机设备及其他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的重要设备,除管理员外,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控制面板和开、关机。

三、管理员要每天检查UPS电源的运行情况,市电停电时,要随时监控UPS电源放电情况。

四、管理员要了解UPS电源的工作原理,正确区分使用UPS电源供电插座和市电供电插座,UPS电源供电插座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五、定期对UPS电源充放电,每月记录电池电压,当市电不停时,应每3个月对UPS电源的电池组进行一次维护性放电。

六、管理员要与UPS电源设备供应商的维护人员保持联系,出现故障能及时联系排除。

七、管理员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指导以及应急处理措施,以便其他岗位(特别是值班岗位)能够有效地检查、监控和及时处理UPS电源异常情况。

八、机房工作人员发现UPS电源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采取适当应急处理措施。

四、出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吊装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各参建单位的主要领导特别是施工方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各单位要设有专职安全员,并佩戴袖章,明确安全工作所担负的职责,要制定安全规范,奖罚分明、责利对等。

2、施工前要向所有掺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工人,包括参建单位的领导进行一次技术交底(交底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发电机组厂家交底的技术问题,监理参与技术交底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施工前要检查各起重机的起重吨位、型号、出厂日期、合格证等,检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资格证书等,同时要检查安装前的各种工具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专用工具如液压扳手等,要按力矩的需要而使用液压扳手,避免小马拉大车,造成工具的损失,而影响工作。

4、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做到身体好、年轻化,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登高,登高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带等必备设施,进入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安装队伍要有专人指挥,对各部门要有专用通讯设施,联络要清晰、明了,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各种专用工具要摆放在工作就近位置,做到整齐、有序、谁用可取。

6、检查所有电的部分,如发电机、电源的插头、插座接触是否良好,线路是否漏电等。

7、组装风机各连接螺栓的紧固、力矩事关重要,所以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标准打好力矩,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8、在吊装前要收听当地天气预报,风速大于10m/s时和雷雨气候下不允许吊车工作。

9、在吊装前对各部件的连接部位,首先要进行清洗并打密制胶,对塔筒的外部也要进行清除干净在进行起吊。

10、各参建单位的领导要对自己的队伍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身作责、取长补短、相互学习、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把整体吊装任务完成好,整体吊装可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六、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是?

答: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为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应建立并逐步健全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1、机构的设置尽量与行政隶属关系一致,借助行政手段确保网络安全政策的顺利实施。2、如建立企业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专家组、信息安全监控审计中心、信息安全预警中心、信息访问控制中心、信息安全应急中心等机构。

二、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1、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2、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4、为有效的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

七、住建部施工组织管理规定?

1。总承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含总包内部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2。总承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应将分包单位纳入该组织架构) 3。总包各工种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4。各专项安全方案 5。各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确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目标。

八、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1 目的

为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把安全事故控制在不发生或者发生在公司拟定的指标之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3 安全管理制度

3.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单位财产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

3.2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为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演习,使各项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3.3 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

3.4 各部门下班、放假期间加强巡查工作,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消除安全隐患。

九、安全管理条例包括安全管理规定和什么?

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4)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6)劳务外包人员安全教育。

十、倒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行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2.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3.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

4.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450kpa(4.5kgf/cm2)以上时方可起步。

5.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6.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7. 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

8.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9.车辆陷车时,若用身体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10.停车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1.施工运输车辆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城市和公路有关交通规则。

(二)、倾卸汽车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司机室外进行操作。

2.倾卸汽车所用的液压油,须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3.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斜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4.夜间作业地区,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5.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车,关好车门。若汽车驾驶顶部无防护板,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6.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7.严禁超载,也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行驶中不应猛力加速,以防装载物沿途溅落。

8.驾驶室内应安装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卸料时将车停稳,应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9.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坑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10.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当车厢快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11.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边走边落。严禁在行车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12.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13.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三)、机动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限于施工现场砂石、混凝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均为短途倒运,故不应当作长途运输车辆使用。凡持安全技术操作证而无驾驶证者,严禁上公路行驶。

2.在施工便道内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出入库房和单位大门行驶速度,不应大于5km/h。

3.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运行,利用发动机控制车速,严禁紧急制动和换挡。

4.上坡或路面情况不好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5.夜间无灯光时,不应使用翻斗车。

6.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7.在坑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即应减速行驶。

8.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9.发动机运转或斗内载重时,严禁在车下进行任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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