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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中标后签订什么合同?

173 2023-11-25 04:28 admin

一、PPP中标后签订什么合同?

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协议的性质有重大区别

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平等主体,该份合同为民商事合同,产生纠纷后,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或民事诉讼。

特许经营协议,签约主体非平等主体,该份合同为行政合同,产生纠纷后,争议解决方式为行政诉讼,不可仲裁。

如上,即为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协议在性质上的重大区别。对此,在财政部发布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以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中,都有明确说明:如《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第二十节“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中规定友好协商、专家裁决、仲裁或诉讼均可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更是开篇“强调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合同各方均是平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并保障权利义务”。对于争议解决,在其第十四章“争议解决”中列出了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但是对于特许经营协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特许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

因此,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协议属于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合同,不可以混为一谈。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协议

不能并存于同一个PPP项目的理由

二、中标后合同谈判哪些内容?

中标以后合同谈判的内容是非常多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合同金额的盘盘也就说合同标的的谈谈,第二个是合同工期的谈判,就是说我们需要多久的时间来完成这个活动,第三个是合同付款方式的糖糖,也就是说我做完这个活动以后,你怎么来复习我多少钱,什么时候付钱。

三、中标人中标后可否授权其他人代签中标合同?

不可以。 《招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四、中标后多久签合同可以撤销?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的合同,如果中标人在30天内不签合同,则视同中标人放弃,招标人不返还投标保证金。除了以下情形,一旦合同签订生效,就不能撤销。

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购买某甲的一张邮票,但某甲并不想出卖,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库中,当时在场之人只有某乙会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围观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该邮票作为报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该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诉,此案即属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以上就是“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的具体内容”

五、中标后怎么网上签合同?

关于这个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 登录中标单位指定的电子采购平台;

2. 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找到已中标的项目,点击“签订合同”或类似按钮;

3. 根据平台提示,填写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双方签约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

4. 上传签署合同所需的附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等;

5. 确认合同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对方单位签署合同;

6. 对方单位在平台上签署合同后,系统会自动发送合同到双方单位的注册邮箱中,双方单位可下载并打印合同备份。

六、中标后合同哪些内容不能修改?

中标后,招标文件载明合同主要条款不能修改。

招投标就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要约过程,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合同要约,中标通知书是要约同意书。因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要约(招投标)的基础,在招投标过程中,相当于对招标文件载明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与中标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在中标后,这些条款是不能修改的。

七、中标成交后合同可以公告吗?

中标成交后合同不可以公告的,合同属于合同签订双方的重要文件,是项目施工的依据和执行基础,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可以按规定进行公证或在政府指定部门窗口办理合同备案。

因此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不可以公告,只可以办理公证或备案。

八、合同谈判在中标公示后吗?

是的,中标公示期满,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行合同洽谈,谈判内容主要是工期计划,付款方式,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环保措施,农民工工资担保,奖罚措施,违约责任,发生争议解决办法,项目经理等五大员住工地时间不少于天等等。

双方对于合同内容无异议,则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九、中标后可以不拿中标通知书直接签合同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十、中标后供应商和谁签合同?

中标后,供应商应和业主(发布招标文件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投标是政策性很强的业务,其环节多、程序多、涉及政策多、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从项目立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专家评审→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等,均要严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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