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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与防范设置的评价?

138 2023-12-04 06:19 admin

一、您对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与防范设置的评价?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开拓市场获取利润固然重要,但如何保证权益不被侵害更是基本功。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企业应该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规避和化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切实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近些年国内企业家已开始逐步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种认识无论是出于远见习得之后的觉悟,还是出于惨痛教训之后的警醒,终归是值得欣慰的。企业要提升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解决理念更新问题。

合同之于企业或重于泰山

企业管理主要是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企业就是“合同集中营”。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企业的创建、厂房的建设、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人员的招聘等等,无不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对象的考察、合同内容的磋商、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权利的实现、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终止等等,就构成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

企业风险主要是合同风险。因为合同是构成任何企业所有交易链的基本要素,因此,企业风险主要是合同风险。企业能否控制经营风险以及规避法律风险,都几乎完全取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以本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例,一大群业主要求公司将所购房屋的防火入户门更换为防盗门。客户部经理非常头疼,忧心忡忡地咨询律师该怎么办?其实,公司与业主并不存在其它法律关系,只有合同关系,凡合同纠纷,先查阅合同,再查阅法律。经查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附件,第四条已明确约定“住宅入户门为品牌防火门”。因此,客户经理完全可以拿出合同,“淡定”地回复这些客户,而不是不知所措。当然,巧妙地安抚、引导和管理群体性客户的情绪,避免引发更大的矛盾和纠纷,是企业的客户经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另一种能力。

合同为企业运营提供保护伞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威慑他人。企业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是陷害他人。比如,在合同缔结、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所把握的各种证据或资料,有时候就是拿出来“秀秀”而已,只要能够威慑对方回到合同诚信轨道,即可“见好就收”,而不必无因起事端。

本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房地产企业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例:周某按揭贷款手续未获银行批准,且拒不以其它方式付款,公司发函解除购房合同;周某则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公司之所以可以在此案中胜诉,原因在于:第一,公司早就制定规章制度,并修订审批流程,要求涉及公积金贷款的一切宣传均须谨慎;第二,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按揭贷款的办理义务主体,同时约定了未办好贷款的替代付款方式;第三,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受人逾期付款时公司的多种救济途径(包括但限于解除合同)。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有全局观念。过去一些企业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局限于合同文本管理,或者个别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管理。其实,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当具有全局观念。

首先是宏观合同管理,以致力于提升企业履行义务和实现权利的宏观能力为目标。通过法律宣讲、技能培训、头脑风暴、合同案件分享等方式,刷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其通过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能力。

其次是中观合同管理,即合同范本管理。企业不仅应当制定合同范本,还应根据使用情况定期修订范本,并对范本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最后是微观合同管理,即具体合同的磋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纠纷解决之管理。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全局观,还应当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第一,涉及“各种角色”,从企业老板到一线员工;第二,涉及各种能力,签约能力、履约能力、实现债权能力等均在其中;第三,涉及各个部门,既有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也有非合同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第四,涉及各类合同,因为“业务有大小,合同无大小”;第五,涉及各项流程,从准备到缔结,从履行到终止(解除);第六,涉及各种证据,文本、音频视频、证人证言、短信、电子邮件等,一项也马虎不得。

企业盈利当以诚信为本。营利是企业的天职,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也不能偏离诚信轨道谋取利益。在杭州的一起“凶宅买卖纠纷”中,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的交易,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本案中,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三人被杀的凶杀案,尽管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未因此受到影响,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因此,卖方未向买方告知涉案房屋发生过凶杀案的事实,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当然,诚信,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也是对企业的要求。伴随《公司法》的修改,企业设立门槛已经降低,随之而来的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强化,故而,企业从成立之初即须重视合同缔结和履行中的诚信精神,预防遭受不良信用记录。

缔约对象选择重于合同文本管理。

缔约如同恋爱,最为重要的要求是,“选择对的人、一起做对的事”。然而,过去一些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呈现“重文本、轻对象”的倾向,因而往往事与愿违。合同债权之实现,从根本上依赖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因此,即便完美的合同文本一旦遭遇不靠谱的相对人,那也是“白搭”。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必须谨慎,特别应注意约定并督促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缔约主体选择方面,要树立一种观念,即“先小人,后君子,成就真君子;先君子,后小人,难免真小人。”当然,企业管理中并不因此否认合同文本的重要性。恰恰相反, “合同代表主体”:合同是缔约主体的无声代言;合同是经办人员的风格再现;合同是团队执行力的集中表现;合同是风险控制的关键钥匙。

先有认同,后有合同。

在实践中,常常听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但,有远见的企业家应当注重口碑。比如早年很多重庆百姓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套龙湖房”。龙湖公司就是依靠其行为获得了购房人的认可,并形成良性循环。其实,众所周知,立法倾向于保护“买方”(弱者),司法常常向“买方”倾斜。在此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也应顺势而为,尽量使客户认同自己的经营理念。在HR管理中常常讲一句话,“好员工应助推企业发展,好企业应提携员工成长”。企业与企业之间亦然。共同成长,利益共享,企业才能实现长足的发展。

面对现实,解决问题。在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企业一般不宜“立志把官司到底”,除非有特别需要。对企业而言,重要的可能不仅是金钱,还有荣誉、时间或者其它。因此,有时候需要审时度势,退一步,海阔天空。例如,某房地产公司迟延办证,部分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顾问律师建议公司友好地协商解决,必要时支付部分违约金以换取公司和谐经营的氛围,避免陷于群体诉讼或事件;部分购房者承诺不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仅要求办证,则应珍惜此等客户,并及时与其完善相关手续,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具有证据意识。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虽不以诉讼为目的,但任何一个环节均须“拷问”“假定呈堂证供”。并非每笔交易都要上法庭,但须事前将所有的不确定性都考虑到,将可能的争议及解决方法约定清楚,将所有的证据都留存好!可以说,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所有工作都立足于“打赢官司”而展开,对于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环节,应考虑能否经得住司法考验。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尽量避免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按约处理,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毕竟,“良心不如证据”,这是很多法务经理血与泪的总结。

最近网络上流传“扁鹊三兄弟的故事”。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企业业态各异,政策法律也很庞杂,涉及的合同类型十分繁多,因此,更新理念并做好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企业的必修功课。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二、如何规避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一、把好合同签订关,从根源上预防法律风险   在电力企业管理中,合同是供电方与用电方处理争端、履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

合同签订环节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因此为切实降低合同法律风险,应从签订合同这一环节就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这就需要电力企业依据各种供用电合同的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规范的供用电合同的表述格式应明朗、清晰,条款内容应具体详细、内容前后一致、无冲突之处。假如合同的措辞言语不准确、不严格的话,极易出现歧义,这往往会引发合同纠纷,严重的话还会给电力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电力企业在签署各种合同的过程中都应具有谨慎、严肃的态度,切勿因粗心大意而买下法律风险隐患,尽可能提高合同内容的精准性、全面性、科学性及合法性。电力企业应组建专门的合同审查部门对各种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涵盖签订合同的程序科学与否、合同内容完善与否、合同中相关定义精确与否、合同相关标准合法与否,从而尽可能做到防微杜渐、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①电力企业与用电单位或个人齐心合力,在相关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合同内容,然后交给电力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考查与审核。②电力企业相关机构审议通过之后,再交给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进行专项审批并编号。③电力企业主管领导对已经编号的合同最后进行审批。在审批中针对存在问题的合同,应发回重审;如果完全符合要求的话,电力企业与用电方应分别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环节事关重大,切勿马虎,必须严格依照规范的合同签订流程一步步完成,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电力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二、规范合同履行关,消除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与用电方根据法律程序资源签署供用电合同后,合同就具有了约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效力。一份合理科学、可靠又安全的合同为电力企业提高供电服务能力、获得预期经济效益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只有供电企业获得良好效益的基础是合同双方都较好地管理与控制了合同的执行过程。合同的履行过程,是指电力企业与用电方严格遵循了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价格、质量、标准、数量等要求,全面而到位地履行该履行的义务、承担自身该承担的责任。要想提高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与控制水平,就需要合同管理与控制人员具有很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从而自觉履行合同内容中规定的各种义务;不断完善修复纰漏的机制,做好纠纷处理、合同终止与变更等问题,但凡和合同双方有关的义务与权利的变更、合同的执行、关系的确定等都应借助交接单、备忘录、工作联系单、议定书等书面证明形式保存下来,并且这些证明材料还应有双方负责人的盖章签字才有效。由于以上提到的各种书面材料都可作为合同双方执行合同内容的有效凭证,因此必须有专人整理、归纳并妥善保存;及时做好合同结算及赔偿准备工作,合同签署时应明确标出双方应严格依据合同内容中规定的方式、数量、质量、主题、地点、时间等自觉履行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  三、提高法制化水平,为法律风险预警提供保障   电力企业每年都应指派专业人员全面分析、认真研究社会及经济发展情况,关注与电力企业业务相关的各种新政策,在全面分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测其中的法律风险,通过科学梳理全面开展电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活动。依据电力企业核心工作,从企业的生产、销售、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深度挖掘各种业务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将各种风险消灭在摇篮中,及时盘点与梳理合同管理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工作中有悖于合同内容的情况,并从法律的高度处理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从而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到法律层面。而要想实现法律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①要健全与梳理相关法律体系及法规制度,制定清晰的合同管理系统目录,尽可能增强系统的实效性、时效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保证供用电合同的落实力度。②构建去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电力企业的预算管理及综合规划水平,在不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自行可合理解决。③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审查合同制度。应提升电力企业领导的合同管理意识,推行分工与责任制,提高电力企业检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质量,恰当分配各个部门在合同风险预防中的具体工作与责任,充分发挥合同审核及法律咨询作用,最终有效降低与规避合同法律风险。总之,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预防是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其管理实效直接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企业领导与合同管理人员应全面认识当前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成效,才能切实降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最终为电力企业获得更大经济利益打下坚实基础。

三、企业如何落实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公司的风险具有多面性,有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决策风险等等,而法律风险只是公司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风险类型。但是法律风险的管理工作却依然是在整个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需要通过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来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最大程度上维护公司的经营成果,减少损失的发生。

1,首先,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最关键点是要强化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因为良好的意识是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基本保障,只有整个公司尤其是公司的管理层有了较强的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才能足够重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在整个公司发展与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才能使得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有了意识形态上的保障。

2,其次,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及时巩固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以此确保法律风险管理落实到实际的公司管理的每个环节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实际的效用。

3,再次,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需要扩大宣传。任何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做及时到位的宣传工作,没有宣传,无法深入人心,也无法获得广泛的支持,使得整个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失去支持的文化氛围。

4,同时,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的承担部门,例如公司的法务部门需要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司的管理层参与其中,才能使得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有了公司领导层的支持,才能使得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有公司权力的支持,才能顺利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5,另外,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需要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知识和风险管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在减少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阻力的过程中,将风险管理、经营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纳入到公司法治化的过程中去。

6,另另外,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构或者组织。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有领导机构予以具体负责,并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改进,否则没有领导机构或者组织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将是一盘散沙,没有执行力、也没有执行效果。

7,最后,开展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公司制度的标准化和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最基本的、也是最实质的要求就是建立公司制度的标准化和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只有这样才使得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三是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是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衔接得不好。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相互脱节,造成“1+1<2”的结果。

五是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

六是有些企业合同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拖拉,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订。

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强化企业合同管理,应采取以下策略: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通过开设法律服务热线,建立法律服务局域网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

五、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费用多少?

律师收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

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

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

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六、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含金量如何?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含金量非常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是针对经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CERM)培训体系培训后,对有能力帮助企业在战略、操作、财务、危害性等层面进行风险管理,能够帮助企业进行综合、系统、与整体化风险管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七、企业怎样在劳动合同签订中规避法律风险?

一、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招聘和录用督训、组训等人员时,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殊不知,《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新法颁布后,这种行为存在以下风险:

(1)支付“双薪”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过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同时,试用期不是:“遥遥无期”,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而且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企业仅约定试用期,不仅不能降低成本,反而会增加成本和招致执法部门的严惩。

三、对员工采取担保措施才能避免错失

正如《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的那样,“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因此,若企业想避免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好的办法并不是向员工收取财物或扣押证件,而是通过内部管理,完善责任追究,才能避免卷入法律风险的“漩涡”。

八、企业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这两部关乎全体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的观念冲击都是史无前例的。广大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学习和掌握这两部重要法律,否则必然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被撞得头破血流!

据统计,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劳动争议已经占到所有劳动争议的80%以上,是目前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因此,如何规避劳动关系风险,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笔者在执业过程中,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件,许多企业出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或漠视,或对具体的操作不清楚,从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遭受巨大的损失。鉴于此,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做粗浅的阐述,以期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注意,有效规避风险:

01.企业一定要签订好劳动合同

02.企业规章制度的依法制定、通过、颁布不容忽视

03.关于购买社保的相关问题

04.加班费问题

05.收集、保存证据,注重举证不能的风险

九、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务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法律风险。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务?简单来说,它涉及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预防和处理。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流程和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法律风险,降低潜在的风险损失,并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法律风险的种类

企业法律风险的种类繁多,涉及到各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重视和管理:

  1. 合同纠纷: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可能出现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解释不一致等纠纷。
  2. 劳动争议:涉及到劳动合同、职工权益、劳动报酬等方面,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
  3. 知识产权侵权:企业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可能遭受他人侵权,导致经济损失。
  4. 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企业的生产活动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5. 投资纠纷: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投资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问题。
  6. 反垄断和竞争法律风险:涉及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秩序、市场份额等方面,可能触犯反垄断法和竞争法。
  7. 财务欺诈和内部控制不力:企业财务报表可能存在虚假陈述,内部控制不力可能导致财务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为什么企业需要重视和管理法律风险呢?这是因为法律风险的存在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以下是一些理由:

  • 降低经济损失:合理的法律风险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降低经济损失。
  •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企业要在市场上稳健发展,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 保护企业声誉:一旦企业涉及到法律纠纷或违法行为,声誉受损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 增强竞争力:通过有效管理法律风险,企业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优势,增强竞争力。
  • 提高管理水平: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步骤

为了有效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1. 风险识别: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分类,建立法律风险清单。
  2. 风险评估:对每一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概率、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
  3. 风险预防:制定相关的政策、流程和措施,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4. 风险应对:针对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损失。
  5. 监督和完善:定期监督和评估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不断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到日常管理中,不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的水平。

结语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是企业长期发展的保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声誉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法律环境变化快速,企业必须时刻关注并及时回应各种法律风险。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全程法律风险管理包括?

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

《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是法律出版社出版,2012年发行的图书,作者是付希业。

基本信息

本书有别于其他的专业法律书。

首先,本书用轻松、诙谐的语言去讲述、诠释辛酸的产品质量问题,就产品质量引发的事件、责任、风险娓娓道来。本书的作者在努力让生硬的法律鲜活起来,让炒得沸沸扬扬的质量事件清晰凸现其责任之重。

其次,它站在企业的角度,剖析企业在产品质量中不同角色的法律责任。作者结合自己成功代理的案例,立足于中国本土的法律实践,理论结合实际,对企业产品质量风险控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本书的每一章都从产品质量事件开始,逐步剖析汽车、电器、食品等质量事件所蕴含的法律问题,最终详细阐述此类产品有关的法律现状、立法建议、法律责任以及企业应对。

自 序

当本书的书名确定为《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指南》的时候,我还在忐忑不安。

我知道,以这个书名去引起沉浸在网络中的普通读者关注或者垂青,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这不单单是因为产品质量是一个很枯燥、很刻板的课题,更多的可能是因为产品质量是国人挥之不去的痛,多数人不忍触及。

作为一个中国人,生活在这样一个极其特别的质量环境中,谁的心情都不可能平静,那些层出不穷的质量事件也不容得人平静。

在写这篇序言之前,我重新拜读了鲁迅先生著作《呐喊》的自序。

这样做,绝非是想通过模仿他的文锋或语气,为我的这本叫做书的册子增添色彩,而是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与先生同样的无以名状的寂寞或者被称作“庸人自扰”的郁郁难欢。

我是一名工科出身的人,在企业一线工作多年,原本不善写作。从事律师行业后,耳闻目睹并经办了大量产品质量案件。在此过程中,曾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力而愤怒,为造假者的丧心病狂而惊愕,也为某些品牌企业的强词夺理而无语,更为那些老字号企业的产品质量灾难而惋惜。

当网上盛传《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的调侃文章时,我相信,没有一个中国人在看到此文后还能笑得出来,除了那些利欲熏心的始作俑者。“……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今天三鹿又让同胞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痛定思痛,我们不得不直面残酷的现实。

我心向浓墨之香和宁静致远的至美生活,但实不忍为那些怵目惊心的无良事件而沉默。

鲁迅先生曾说“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我清醒地知道,一粒石子投入大海不会激起惊涛骇浪;而对于我,即便用尽心机,堆砌再多的文字也不一定会引发人们对产品质量的高度关注。但我还是想勇敢地呐喊一声,至少可以给那些为中国产品质量而不懈努力的人们一丝力量。

待心境沉寂下来,我寻觅着写一些对企业有指导意义的东西,权当是给企业作个号鼓手和鞭策者,鼓舞那些有着强烈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家去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墨,行笔工不善之事。

我曾在网络上用谷歌引擎搜索“产品质量”,发现这方面的文章并不太多,而且多数是偏向于学术探讨的文章,案例、法条充斥其中。对非法律专业的读者来说,苦涩难懂,味同嚼蜡。掩卷遐思:难道现实与学术总要如此径渭分明,难以逾越?难道严肃的问题必须与冰冷说教如影相随?

为此,我与产品质量研究组的同事们经过较长时间的商讨,决定做一个大胆尝试:写一本让更多人喜欢读、能读懂的法律专业书!我们试图做到:本书能够为企业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焦点、热点问题;用普通人轻松读懂的文字来解释看似深奥的法律问题;用形象、具体和美妙的语言解释枯燥的法律条文,法律中寓故事,故事中释法律。

于是,就有了这本书―包含大量诙谐有趣的语言、鲜活生动、全面细致的文字报道,目的就是让读者在轻松中思考产品质量这个不轻松的话题。愿这本凝聚着我对企业殷殷期盼的册子,能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有所帮助。

写作过程中,我所张金海、李明均、殷启峰、柯振岳、李兰、李静、庄慧鑫、王英等多位律师给予了我鼎力帮助,尤其是张志国、孙芳龙两位律师在代理国家海洋局处理康菲漏油案件异常繁忙之际拨冗关照,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正是他们的鼓舞和支持,包括收集和整理大量的资料,才使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本书的写作。

记得王令有首诗题为《送春》,“三月残花落更开,小檐日日燕飞来。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期盼更多社会各界的有志之士,能像诗中眷恋春光的杜鹃,鸣啼凄壮,却不舍不弃,呼唤东风归来,让产品质量的理念扎根于民众,让精致的生活悄悄来到我们身边……

付希业

2012年5月完稿于文康律师事务所

图书目录

总则

第一章 产品质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 重要概念盘点

一、产品的定义

二、产品的质量责任

三、产品标准

四、产品质量监管体制

五、质量认证

六、产品外在表象

七、产品行政执法大检查

第二节“三包”规定:消费者维权的老黄历

一、“三包”规定:那些熟悉的条款

二、产品“三包”时常遇到的抗辩事由

三、“三包”规定的局限性

四、“三包”规定位阶提升的必要性

第三节 产品召回

一、中外产品召回对比

二、立法现状的不足

三、技术规范亟待法制化

四、期盼《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出台

第四节 生产许可证

一、电梯里的惨剧

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生产许可:不得不为的举措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章 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第一节 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

一、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

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三、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控制

五、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六、质量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改善

第二节 原材料供应链质量风险控制

一、供应链产品质量风险

二、原材料供应链结构的重要性

三、供应链质量管理的措施

第三节 产品验收和质量异议

一、产品的质量担保

二、产品检验及异议期间

三、验收合格与质量担保

四、产品验收管理措施

第三章 企业后患:产品损害赔偿

第一节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第二节 中国产品责任立法

一、产品责任立法历程

二、产品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产品质量诉讼

第一节 产品质量诉讼的启动

一、案件法律管辖

二、起诉立案

三、诉讼请求

四、案件的案由

第二节 原被告的博弈

一、产品瑕疵或缺陷的事实

二、产品瑕疵、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三、产品质量诉讼证据

第三节 证据分析与准备

一、诉讼中的证据分析

二、产品质量证据准备

第四节 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

一、产品质量的鉴定或检测

二、勘验笔录

第五节 产品火灾事故

一、火灾事故认定

二、火灾事故认定中的现实困境

三、一份沉甸甸的账单

第五章 产品质量行政执法

第一节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二、处罚种类

三、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节 企业常遇到的行政执法

一、行政强制措施

二、产品抽检

三、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行政监督

第六章 危机公关及用户纠纷处理

第一节 危机公关基础知识

一、不可预见的质量事件

二、危机公关的基础理论

第二节 从“毒奶粉”事件看:危机公关的得与失

一、不可逾越的法律界限

二、危机公关不是危机掩饰

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质量客户纠纷处理

一、产品质量意识的对与错

二、品牌为信任买单

三、遭遇消费者的“天价索赔”

四、媒体曝光与企业名誉保护的博弈

五、过度维权与私力救济

第四节 企业流淌道德血液

一、品牌源于诚信

二、以义为利,趋义避财

三、社会责任看上去挺美

分则

第一章 汽车企业的质量责任

第一节 丰田汽车召回风波

一、丰田汽车的过去和现在

二、丰田公司的赔偿

第二节 汽车召回制度

一、汽车召回的基础知识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三、《汽车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第三节 汽车召回的应对之策

一、外资品牌召回内外有别

二、汽车召回的应对

三、汽车“三包”责任

第四节 汽车的火灾事故纠纷处理

一、汽车火灾引发的诉讼

二、争议焦点的认定

三、法律剖析与启示

第五节 汽车“贴牌”生产责任

一、“贴牌”类型及法律关系

二、生产者责任认定

三、“新赛宝”事件责任分析

四、完善立法明确生产者责任

第六节 企业面临的集团诉讼

一、奥克斯汽车退市,遭遇集体“讨债”

二、集团诉讼制度

三、集团诉讼的艰难之路

四、美国集团诉讼的借鉴

第二章 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 三鹿“毒奶粉”惨剧

一、“结石”宝宝

二、“无良”的奶农

三、无辜“三聚氰胺”

四、轰然坍塌的“三鹿”

五、以刑谢罪的掌门人

第二节“毒奶粉”事件的影响及启示

一、催生《食品安全法》颁布

二、产品免检:暴露监管诟病

三、滞后信息通报的历史沉痛

四、监管体制有待改革

五、食品安全标准缺失

七、食品安全:由乱而治

八、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根源

第三节 食品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一、食品质量风险控制

二、企业面对的食品赔偿

三、分散风险的平衡器:产品责任险

第四节 食品原材料供应链质量监控

一、“工业明胶”掺进乳品、药品

二、原材料技术指标的欺骗性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产品质量的无形财富

第一节 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一、张裕“解百纳”的八年抗战

二、“解百纳”的前世今生

三、商标使用人大军压境

四、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战争

第二节 产品商标

一、一个商标的成长史

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

三、商标许可的可爱之处

四、 IPAD商标权之战

五、《商标法》立法历程

第三节 产品专利

一、iPhone“横空出世”

二、中国专利制度的建立

三、《专利法》基本知识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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